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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在一家汽車4S店以按揭貸款方式訂購了一輛轎車,簽了協議才發(fā)現有一項汽車裝潢費過高,我要求店方退還這筆費用,他們以我違約為由拒絕了!比涨,市場監(jiān)管局稠城市場監(jiān)管所接到市民王女士的投訴,希望市場監(jiān)管執(zhí)法人員幫忙進行調解。
據悉,訂購當天,王女士沒有仔細看協議就匆匆忙忙在合同上簽了字,并一次性向店家支付了包括首付、汽車裝潢費等費用,共計81140元;丶液,王女士才拿出購車合同看了一遍,發(fā)現汽車裝潢費要1.78萬元,而其他4S店的汽車裝潢費一般只要6000元至8000元。王女士找到店家要求中止購車補充協議中裝潢費的有關內容,并全額退還裝潢費。但店家則以王女士違約為由,拒絕退還這筆費用。之后,王女士又多次到4S店協商,但事情沒有任何進展。無奈之下,王女士只好向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投訴。
執(zhí)法人員立即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。對于裝潢費過高的問題,4S店經理表示,店內從事汽車裝潢的師傅參加過雙證制培訓,技藝十分精湛;而且車內裝潢所用的配件基本上是進口貨,收費肯定會相對高一點。他們已經約定了裝潢師傅并購買了裝潢材料,所以王女士的行為是違約。
王女士要求退還裝潢費是否構成違約呢?執(zhí)法人員表示,裝潢費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有明確約定,王女士在一式兩份的合同文本上都經過簽名確認,這份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,王女士單方面提出退還裝潢費,確實存在合同內容的部分違約。店家在退還王女士裝潢費時,可適當扣除違約金,但剩余部分應退還王女士。
最終,4S店經理當場扣除違約金1萬元,并保證在兩天之內退還王女士7800元。王女士同意店家扣除1萬元的違約金,并表示將這1萬元違約金當“學費”,以后吸取教訓。
在此,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提醒消費者,購買汽車必須看清楚4S店提供的汽車銷售合同,在沒有了解有關收費標準的情況下,千萬不能隨便在正式合同文本上簽名。一旦合同依法成立,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合同約定的內容條款,如果有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,就必須承擔違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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