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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湖北京山的王某華叔侄,到漳州后不做正當生意,卻想出開設賭場的發(fā)財“捷徑”。他們在小區(qū)居民樓里開設賭場想大賺一筆,沒想到剛“開張”3天就被抓獲。7月15日,漳州市龍文區(qū)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對被告人王某華、王某兵提起公訴。
現(xiàn)已查明,2011年3月,王某華、王某兵兩人合伙出資,購買了2臺多人型賭博機,在漳州市某花園小區(qū)內(nèi)開設地下賭場。該賭博機可同時供六個人上機進行賭博,用現(xiàn)金兌換分數(shù),以押大小等形式進行投注。雖然每天參賭人數(shù)不多,但是一天的輸贏竟也有上萬元。為了招攬更多的人參賭,叔侄兩人以贈送積分的形式吸引多人進行賭博。
然而,讓這對叔侄始料未及的是,僅僅營業(yè)3天,公安機關根據(jù)群眾舉報破獲該案,當場扣押了賭博機2臺。據(jù)被告人交代,他們共花5萬塊錢購買這2臺賭博機,沒想到這么快就被抓住了,算上前期投入已虧了2萬元,錢沒有賺到還虧了老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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