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為拿到被拖欠的工資,義烏一家足浴店的5名員工組團“跳樓”,聲稱“我們的目的就是為了拿到錢”。經多方調解,4名員工如愿拿到了工資,但這種討薪方式擾亂了治安。4月3日,潘某、李某等5人因擾亂社會秩序被義烏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天。
4月2日下午5點,在義烏工人北路與銀海路交叉口,一家名為龍島會的足浴會所樓頂突然出現5名員工。他們有的站在墻沿上,有的坐在圍墻上,還有人干脆爬上了廣告鐵架,聲稱拿不到工資就“跳樓”。因正值晚高峰,又毗鄰國際商貿城,事發(fā)路段很快聚集了大量圍觀人群和過往車輛,導致道路擁堵。不久,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趕到現場并展開相應處置。
要“跳樓”的是4男1女,是該足浴會所的承包人和服務人員。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,打報警電話的正是承包人李某,其他4人都是李某雇來的員工。由李某充當“談判代表”,一直與勸導民警和龍島會的負責人交涉,不接受“先下來、再解決”的建議。直到稠城街道和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趕到,并承諾“晚上會幫你們妥善解決”,李某等5人才從樓頂下來。
據了解,“跳樓”的5人都是江蘇儀征市人。去年9月,47歲的潘某和妻子陸某在李某的介紹下進入該足浴會所上班,沒有簽訂勞動合同,口頭約定按搓背人數拿提成,每服務一人可得15元,其中5元交給李某。由于店里生意不好,從2月開始,工資就一直拖欠著。獲悉浴場4月可能要停業(yè)后,潘某和其他幾個老鄉(xiāng)很著急,擔心老板“跑路”,辛苦打工掙的錢會泡湯。從3月中旬開始,5個人就一直找老板要錢,但始終未能如愿。不久,具體負責管理的一名經理出面,答應3月底結清工資,可最終食言了。3月30日,潘某等5人先后到稠城街道福田工作片和義烏市勞動監(jiān)察大隊投訴。
4月2日下午,因沒有結果,潘某等5人情緒有些激動,商議“跳樓”逼迫老板拿錢。經多方調解,當晚11時許,4名員工如愿拿到拖欠了幾個月的辛苦錢,而李某的承包款由于不屬于勞資糾紛調處范疇,只能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。
“雖然拿到了錢,但他們采取這種討薪方式是違法的!背肀迸沙鏊撠熑颂嵝褎展と藛T,討薪要走法律渠道,絕不能感情用事。 |
|